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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简章

2010-06-02 | 网络

为进一步推进发展和改革工作,充实人员队伍,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面向全区公开招聘5名临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办公室临时工作人员1名,综合规划科临时工作人员1名,投资管理科临时工作人员2名,改革协调科临时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户籍要求:重庆市渝北区常住户口,家住两路城区优先。

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7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办公室岗位和改革协调岗位要求中文类、文秘类、新闻类及其相关专业,文字功底较好、熟悉公文写作者优先。综合规划岗位要求国民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区域经济学等经济类相关专业,熟悉规划类写作者优先。投资管理岗位要求工民建、工程造价等建筑类相关专业,具有相关资格证书者优先。所有岗位均要 求熟悉电脑操作和办公自动化。

5、性别要求:综合规划岗位要求女性,投资管理岗位要求1男1女,改革协调岗位要求男性,办公室岗位男女不限。

6、其他要求: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0年6月5日-7日。

(二)报名方式:将应聘申请和个人简历电子件传至yubeijiwei@163.com,应聘申请需注明应聘岗位,每位应聘 人员原则上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个人简历需包括应聘岗位所列条件和联系电话。

(三)资格审查:6月8日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接到电话通知后带上毕业证书、户口簿、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到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渝北区义学路32号区政府大楼7楼)进行资格复审。未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于6月8日上午在区发改委参加笔试。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在6月8日下午。

(三)考察:在考试当天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察。

五、聘用及待遇

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个人自主择 业。试用期每月工资1000元人民币,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后每月工资1500元人民币,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联系人:蒙琴

电 话:67821069 13512337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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