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 法》的规定,我区部分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等3人,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无违法违纪行为;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
3、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
二、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
此次拟招聘3人,均为事业单位编制。
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xls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营口人事人才网》、《西市区政府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凡具备条件并有意应聘者于2010年 6 月 10 日、 11日到营口市西市区人事局报名(西市区政府大楼414房间),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资格证书及其它相关证书原件(附复印件)、一寸同底板近期免冠照片4张,报名费每人 100元。
应聘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招聘职位报 名,应根据招聘要求认真如实填写信息。报名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能低于2:1,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职位2:1比例时,应调整招聘计 划。调整招聘计划的公式为:调整后的招聘计划=报名人数2,得数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取整数。招聘职位仅有1人报名时,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改报其它招聘职位。
(三)资格审查
西市区人事局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 查,将根据考生报名信息,对报名者的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资格证书等原件核查,防止和查处作弊行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面试
组成面试评审组进行面试评审,主要考核 参选人员对所报职位的认知水平及所要求的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按照1:2的比例取前2名进行组织考核。
(五)组织考核
由区人事局、纪检监察部门会同用人单位 组成考核组,按照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五、体检
由区人事局对面试、组织考核合格人员, 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
六、公示
根据面试、组织考核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 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有问题一时难 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七、管理及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填写《事业 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咨询电话:0417-488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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