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中医院于1964年批准成立,隶属韶关市卫生局副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补助。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结合单位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来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专业 | 招聘对象 | 人数 | 学历 | 备注 |
1 | 放射 | 医学影像或临床医学 | 应届毕业生 | 1 | 本科或以上 | 编内 |
2 | 病理 | 医学病理或临床医学 | 应届毕业生 | 1 | 本科或以上 | 编内 |
3 | 检验 | 医学检验 | 应届毕业生 | 1 | 本科或以上 | 编内 |
4 | 医疗 | 临床医学 | 应届毕业生 | 1 | 本科或以上 | 编内 |
5 | 护理 | 护理学 | 应届毕业生 | 3 | 本科或以上 | 编内 |
二、报名办法
㈠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持身份证、学历证、学校就业推荐表、个人简历和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6张,填写并递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2份(A4纸双面打印,须贴相片),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
㈡报名时间:2010年6月30日-2010年7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㈢报名地点:韶关市武江南路64号中医院人保科,联系电话:0751-8625903,联系人:陈小岸。
㈣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㈤收费标准:
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标准收取报名费为每人20元,参加笔试的另收取笔试科目费每人30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
㈠笔试:成绩占40%。
1、笔试时间:2010年7月13日上午9:0011:00(准考证发放时间:于考试当天上午8:10分在考场办凭身份证)。
2、考试地点:韶关市新华南路韶关学院医学院教学楼。
3、考试范围:
检验、药剂类专业考《有机化学》、《分析化学》;其他医学类专业考医学基础理论,含《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等。
4、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12333劳动保障服务网和韶关市卫生局网站公布。考生对自己的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韶关市卫生局人事科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㈡面试:成绩占60%(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占100%)。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应聘人数少于招聘岗位5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考核小组由医院领导、人保科、医教科、护理部、放射科、检验科负责人组成,人数为9人。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按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列前;如面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答辩测试后确定次序。在最终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总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人选。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韶关12333劳动保障服务网和韶关市卫生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韶关市卫生局监察室、人事科提出,监督投诉电话:0751-8626661、8176993。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相关待遇
享受国家和单位规定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七、其他事项
㈠已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可视为2010年应届毕业生;201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按时毕业的毕业生,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㈡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㈢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实行1年见习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和社会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未通过首次相应执业资格考试的,允许延长一年,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两年内仍未取得执业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附件: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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