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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7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0-07-01 | 网络

根据工作需要,北京市民政局所属北京市社会福利管理处、北京市境外婚姻收养登记中心、北京市民政局信息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7名工作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考单位

1.北京市社会福利管理处

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市属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管理。拟招考工作人员4名。

2.北京市境外婚姻收养登记中心

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承办涉外、涉华侨和涉港澳台的婚姻、收养的咨询和登记工作。拟招考工作人员1名。

3.北京市民政局信息中心

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为市民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提供服务。拟招考工作人员2名。

二、招考职位

见附表。

三、报名方法

此次公开招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请报考北京市社会福利管理处的考生,于2010年7月7日至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到北京市社会福利管理处(北京市朝阳区华严里2号院民建大厦811室)报名。联系人:赵军梅,联系电话:(010)62059117。

请报考北京市境外婚姻收养登记中心和北京市民政局信息中心的考生于2010年7月7日至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到北京市民政局机关办公大楼2309室(北京市朝阳区工体东路20号)报名。联系人:孙立国,联系电话(010)65395417。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个人简历一份;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原件;3.中级职称证书(报考财务管理职位);4.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报考涉外婚姻收养登记职位);5.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在职人员须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考试

此次公开招考,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选拔方式。笔试以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为主。每个招考职位笔试前3名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按照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合格者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办理相关手续。

具体考试时间待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另行通知。

附件:北京市民政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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