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建设局因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局办公室文员1名(编外用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综合素质优秀;
2、丽水市户籍,身体健康,年龄在28周岁以下;
3、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一定文字水平。
二、招聘办法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法,报名地点在丽水市建设局(城东路99号)322人事教育处办公室。
2、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3、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7月15日(上班时间受理)
4、招聘程序包括:笔试、面试、政审等(有关时间、要求等另行通知)。
三、招聘后的待遇
招聘后实行用工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相关保险。
应聘者需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如信息不全或与事实不符,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联系电话:227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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