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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城建档案管理办公室(贵州省建设信息中心)

2010-08-04 | 网络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制定贵州省城建档案管理办公室(贵州省建设信息中心)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2010年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其中,系统分析员2名、网络结构师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招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及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职业道德。

2、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胜任拟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2年6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二)岗位条件

岗位序号 岗位类别 专业类别 学历学位 岗位能力要求 工作经验
1 系统分析员 计算机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系统结构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 取得网络认证工程师或系统集成工程师证书 3年以上
2 网络结构师 计算机与信息管理、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 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合格证书(网络技术)和H3CSE或CCNP认证证书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现场报名:2010年8月9日至2010年8月13日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报名,地址:贵阳市延安西路2号建设大厦2304室。

报名需填写《贵州省城建档案管理办公室(贵州省建设信息中心)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交相关材料;

2、材料要求: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按相关要求提供。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职位,单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该职位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对该职位调整或取消。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二)资格审查

由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的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分别在贵州省人事人才网和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按招聘岗位分类(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场、岗位不同试卷不同)进行。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包括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部分,分别占笔试成绩的30%和70%。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成绩分别在贵州省人事人才网和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职位招考数与该职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面试人员名单分别在贵州省人事人才网和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上公布。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知识、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素质。

单个职位参加面试人员数与招考计划数达不到3:1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次招聘所有参加应聘人员面试平均成绩以上,才能按规定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

2、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根据应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职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在市(州、地)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的规定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1、对通过笔试、面试以及体检合格的人员,由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对其应聘资格、条件等进行复查,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

2、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拟聘用资格: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0年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在近三年的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评定过不合格等次的人员。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5)截止2010年9月底未能提供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

(6)经有关政策法规规定不能录用的人员。

若出现考察不合格的,根据应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环节。

(七)公示招聘结果

根据考试考察结果,在贵州省人事人才网和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进入公示环节不再开展递补工作。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五、有关说明

(一)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

(二)贵州省城建档案管理办公室(贵州省建设信息中心)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联系电话:0851-5360327。

六、未尽事宜。由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商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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