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环境信息中心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环境信息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报考者必须符合《佛山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还要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条件:
1.研究生以上学历和硕士学位
2.35周岁以下(1974年6月30日后出生)
3.二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4.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
三、考试体检考核实施方法及确认人选的基本原则
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佛山市人事局人事考试工作程序规定(暂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用工作人员。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查验核实有关证书、证明。资格审查合格后,另行通知笔试时间。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公共基础知识科目内容包括:政治理论与政策、职业道德规范、行政管理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和科技、人文基础知识。
职业能力测验内容包括: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推理判断、常识判断、资料分析等。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水平以及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
依照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由佛山市环保局、佛山市环境信息中心、并邀请外单位人员组成考官组,佛山市环境保护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素质与工作能力。
笔试、面试成绩按4:6合成总成绩,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考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按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考试和体检考核情况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佛山市环保局网页上公布。
拟招聘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照佛山市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度有关文件规定,由佛山市环境信息中心与确定的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所需材料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有意应聘者请于2010年8月18日至2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带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免冠红底小一寸近照5张、报名表,到佛山市市东下路12号佛山市环境保护局312室人事科报名。联系电话:0757-83321339。报名表可于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fsrsj.gov.cn)下载专区中下载《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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