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二、报名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
2.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0年8月19-2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在连云港市人才市场(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22号)报名。
2010年8月21-2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在连云港市水利局324房间(连云港市新浦区海昌南路11号)报名。
3.联系人:张大虎,联系电话:0518-85487268。
4.报名费:收取笔试费100元/人次,对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报名费用。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不予开考。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部分占50分,考试范围参照《2010年江苏省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公共基础知识部分,不指定复习用书;专业知识部分占50分,其中土木工程专业的考生考试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利工程测量》,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考试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旅游学》。
笔试时间:2010年9月4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均为原件)。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到1:3的不设合格线;不足1:3的,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核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者组织实施考核。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五、聘用办法
被聘用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档案由市人才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者解除工作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水利局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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