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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招聘政府辅助服务聘用人员公告

2010-08-06 | 网络

因工作需要,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政府辅助服务聘用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本市户口,身体健康,年龄25周岁以下(即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2、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高校毕业生,汉语言文学或行政管理专业。

三、管理使用方式

所聘人员列入政府辅助服务聘用人员管理,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为1年。聘用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续聘。薪酬待遇按佛府〔2008〕57号文执行,首次合同期内按第二档薪金标准2200元/月执行。

四、报名时间地点

有意者,请于2010年8月31日前持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及学位证书(以上均需原件和复印件)、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政府辅助服务聘用人员报名表(贴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和反映个人能力及业绩的材料等,到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18号楼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政工科报名(节假日不接受报名,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

五、考试事项

(一)笔试:主要是对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写作水平进行测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及岗位需要进行测试。

(三)面试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体检和考核

总成绩最高者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七、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生的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聘用人选,经报市人社局批准后,签订《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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