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莒南县春秋旅游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讲解员(导游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4、实行聘用制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莒南县春秋旅游服务中心讲解员(导游员)3-5名。
三、招聘范围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地域不限。
四、招聘条件
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旅游、中文、艺术、外语、播音主持等相关专业者优先录用),女性,年龄在23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到25周岁),身高1.65米以上,普通话标准、流利,达到国家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品行端庄、气质优雅、勤恳善良、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亲和力和应变能力,在讲解、演讲、主持、接待、舞蹈、音乐等方面有一定的爱好与特长,具有较好的内在气质、心理素质及培养潜质。
五、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开报名(2010年8月16日8月18日)。凡符合报考条件者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毕业证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相片3张到莒南旅游局办公室报名,有下列证书者,原件及复印件请一并提供:学位证、导游证、外语等级证、普通话等级证、与讲解员(导游员)岗位有关的职(执)业资格证等。
2、资格审查、面试(2010年8月20日)。由莒南县春秋旅游服务中心对报名者资格进行初审。凡初审合格者进行面试,由相关领导和专业人员组成面试评委,按照岗位要求对应试者的形象气质、自我介绍、才艺展示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按面试成绩以1:5的比例确定笔试人员。
3、笔试(2010年8月22日)。笔试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历史、地理、旅游、文明礼仪、作文等,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笔试结束,按面试成绩的60%,笔试成绩的40%综合计分,以1:1的比例进入试用。
六、试用期、聘用期及有关待遇
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3年,3年聘用期满后表现优秀者可续聘。试用期内月薪1000元,聘用期内月薪1800元+绩效工资,聘期内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标准缴纳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9-7219987
联系人:牟女士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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