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佛山市政协办公室辅助服务聘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聘员2名,其中1名承担文秘方面的辅助工作,1名承担财会方面的辅助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愿意履行政府聘用人员义务;
2、年龄30岁以下,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佛山市户籍;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品德优良,无犯罪记录;事业心和责任心强,性格开朗,善于沟通;有乐于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应变能力;爱好及才能广泛。
4、文秘岗位要求文秘专业,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财会岗位要求会计专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电算化培训合格证书。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8月9日至8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佛山市政协办公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18号政协大楼三楼304室秘书科)。联系电话:83353623,传真:83352380。
(3)报名者需填写《佛山市政协办公室招聘政府辅助服务聘员报名表》(可在网上下载),报名时应提交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户口簿及相关证件(以上均要求有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大1寸照片3张。
2、资格审查:我办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参加笔试。
3、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包括综合素质、工作案例。笔试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后,依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职位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1:5的比例的则按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择优聘用:对考试合格的人员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以确保聘用人员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四、管理及薪酬
1、所聘人员按照《关于印发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佛府〔2004〕124号)、《关于印发佛山市招考政府聘用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佛人字〔2004〕103号)、《印发调整政府聘用人员薪金标准及相关问题补充意见(试行)的通知》(佛府〔2008〕5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由佛山市政协办公室与确定的辅助服务聘用人员签订《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合同书》。合同期限一年,其中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胜任工作者,合同期满后,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聘用合同。
2、聘员薪酬按佛山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月薪2200元。试用期薪酬按月薪酬80%计发。
附件:佛山市政协办公室招聘辅助聘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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