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事业单位 >考试信息 >招考信息 >上海市宝山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信息
北京 上海 山东 江苏 浙江 安徽 吉林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山西 甘肃 湖北 湖南 河南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西藏 宁夏 新疆 青海 陕西 辽宁 江西 内蒙古

上海市宝山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信息

2010-08-15 | 网络

宝山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派遣到宝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从事书记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具有本市常住城镇户口;

3、35周岁以下(1975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包括应届毕业生),法律专业;

4、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打字速度快;有劳动保障或法律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5、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方式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请带好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专业资格证书及其他必要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2、报名时间:2010年8月16日-2010年8月25日(周日除外)9:00-16:00。

3、报名地点:宝山区职业介绍所(宝杨路1026号,近牡丹江路)三楼。联系人:朱老师、徐老师。交通:116路、849路、728路、51路、952路、宝杨码头专线等至宝杨路站下车即可。

4、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后果自负。

三、招聘程序

1、笔试。笔试定于2010年8月28日(周六)上午举行,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具体时间、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面试人员根据报名情况和笔试成绩确定,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面试合格者按招聘职位数1:1进入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4、考察。对面试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任职资格等进行考察。凡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5、办理录用手续。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程序与上海宝山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到所报考的岗位上岗工作。

四、相关待遇

工资为1700元/月左右,年收入2.4万左右,按规定缴纳小城镇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公积金。

【上海市宝山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相关文章:

2017黑龙江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和劳动保障协理员补充公告

申论范文:物质化时代的精神家园

2017江西公务员职位报名人数分析

2017海南省已报名求职公益性岗位人员资格公示

巧背《习近平用典》为公务员考试申论写作提鲜

2017上海金山区石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场招聘残疾人拟录公示

2017广东广州市黄埔区残疾人联合会招聘录用公示

2017海南省已报名求职公益性岗位人员资格公示

中共江西省委统战部关于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的通知

2017安徽铜陵市义安区招聘市容协管员拟聘名单公示

网友关注
网友关注视频

行测 申论 面试

考试技巧

精彩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