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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属事业单位省人才大市场公开招聘会计人员实施方案

2010-08-19 | 网络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贵州省人才大市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会计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贵州省人才大市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招聘会计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2年8月2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5年8月25日及以后出生);

6、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7、报名人员需有3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初级及以上职称任职资格证书;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五、考试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8月25日至8月27日共3天,每日上午8:30--下午5:30。

2、报名地点:贵州省人才大市场(贵阳市毓秀路18号),联系电话:0851-6860828,6857333;

3、材料要求: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初级及以上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3年以上财务工作经历的证明,由所在单位或托管人事档案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出具。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5)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取消招聘。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4.应聘人员每人交报名费90元(按照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六、资格审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贵州人事人才网(www.gzrs.gov.cn)、贵州人才信息网(www.gzrc.gov.cn)上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七、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在贵州人事人才网、贵州人才信息网上公布。

(一) 笔试(闭卷考试)

凭报名发票,于2010年9月1 - 2日到贵州省人才大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考试时间:2010年9月4日上午8:30-12:00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科目:《会计实务》(共100分)

参考人员需同时持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成绩在贵州人事人才网、贵州人才信息网上公布。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事人才网、贵州人才信息网上公布。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在贵州人事人才网、贵州人才信息网上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考察、聘用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体检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规定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的规定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 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 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不合格 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按程序依次递补进入体检。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5、经核定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6、在公开招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7、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人事人才网、贵州人才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发现违纪违规情况,将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0851-6857333 监督电话:0851-6828077

未尽事宜,由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附件: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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