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街社区专职工作者结构,提高社工队伍整体素质,根据《越秀区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建设街道办事处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广州市户口,男女不限;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原则上在35岁以下;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五)能熟练操作电脑;
(六)中共党员或有本街社区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10年8月26日(星期四),上午8:30至12:00。
(三)报名地址:建设五马路18号建设街道办事处办公楼二楼社会事务管理科。
(四)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者须亲临报名现场报名,填写《越秀区建设街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2.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应聘者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小一寸近照彩色相片3张,进行资格审核。
3.准考证发放时间:通过资格审查,现场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办法及有关说明
考试形式主要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
1、笔试时间:8月30日(星期一)上午9:00至11:30;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于8月31日(星期二)上午在广州越秀区公众信息网www.yuexiu.gov.cn 公布。
(二)面试:满分为100分。
以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人数比例视考生报名情况与笔试成绩确定(最多为1:3)。进入面试名单将在8月31日(星期二)上午在建设五马路18号社区服务中心办证大厅公布。
9月1日(星期三)上午8:30时进行面试。
(三)有关说明:
1、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总成绩;
2、总成绩高于60分的应聘人员,以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并电话通知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四、体检、考核
进入体检的考生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可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
(二)工资待遇按广州市越秀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相关规定执行。
(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
六、注意事项
1、体检时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2、由于应聘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的,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考试冒名替考、考试作弊、考试迟到15分钟取消所有考试成绩。
本公告由广州市越秀区建设街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越秀区建设街公开招聘咨询电话:83766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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