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考研 >备考资料 >考研政治 >考研政治辩证唯物论知识点解析
北京 上海 山东 江苏 浙江 安徽 吉林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山西 甘肃 湖北 湖南 河南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西藏 宁夏 新疆 青海 陕西 辽宁 江西 内蒙古

考研政治辩证唯物论知识点解析

2014-06-27 | 网络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回答了怎样认识世界的问题。它研究人的认识的本质和认识的发生、发展的一般规律,强调认识是在实践基础上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在此提醒大家,注意本章中的未考点与已考点,注意与其他科目之间的联系,如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及真理和价值的辩证关系两点,与思想道德修养密切联系的部分是价值观与人生价值观。

一、认识的基础(客观题)

(一)认识和实践的辩证统一关系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认为,实践和认识是辩证统一的。一方面,实践决定认识,即实践是认识的来源,认识发展的动力,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认识的最终目的。实践是认识的起点,也是认识的归宿,是全部认识的基础。另一方面,认识反作用于实践、指导实践。认识特别是反映客观事物本质和规律性的理性认识,对实践起着巨大的指导作用。理论是认识的高级形式,随着实践的发展和水平的提高,理论的指导作用愈益明显,它往往走在实践的前面,指导着实践活动的进程。在社会历史运动中,科学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更为显著。当然,理论有正确和错误之分,正确的理论对实践活动起促进作用,错误的理论的作用则恰恰相反。

(二)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与唯心主义认识论的区别和联系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与唯心主义认识论的区别在于是否承认客观事物是认识的对象,社会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其联系主要表现在主张可知论的哲学家包括一切唯物主义者和彻底的唯心主义者,如费尔巴哈和黑格尔。

二、认识的过程(两次飞跃,客观题)

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统一的认识过程中的两个阶段,它们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在内容和形式上都有质的区别。所以,熟知不等于真知,感觉到了的东西,我们不能立刻理解它。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又是相互联系的。首先,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互相依―。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这是认识论的唯物论;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到理性认识,这是认识论的辩证法。其次,在实际的认识过程中,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又是互相交织、互相渗透的。

一方面,感性中渗透着理性的因素。人们在获得感性认识时,总是以原有的知识为背景,使用已有的概念和逻辑框架,在理性认识参与和指导下进行。同样接触客观事物,由于理论准备不同,感受就可能大不一样。所谓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能更深刻地感觉它,就是这个道理。现代科学哲学中所谓观察渗透理论的命题,也指明人总是以自己的历史文化为背景进行观察的。另一方面,理性中渗透着感性的因素。理性认识不仅以感性认识为基础,而且要通过感性的认识来说明。感性认识丰富的人与经验贫乏的人相比,对事物理解的深度是不―样的。黑格尔说过,对于同一句格言,出自饱经风霜的老年人之口与出自缺乏阅历的青少年之口,其内涵是不同的。

否认感性认识的作用,会导致唯理论的错误,在实践中会犯教条主义的错误;片面夸大感性认识的作用,会导致经验论的错误,在实践中会犯经验主义的错误。

希望所有2015 年的考生坚持到底,考入理想学府!

【考研政治辩证唯物论知识点解析】相关文章:

政法干警热点与解析:文化自信从何而来

公考法律知识专题之宪法(二)

政法干警申论热点深度解析:单车随用随还,酷!

政法干警考试申论热词分析:“护校安园”

公考法律知识专题之刑法全真模拟试题及解析(二)

政法干警考试申论热词分析:“在线教师”

公考法律知识二十大经典例题和解析

公考法律知识专题之刑法(三)

政法干警考试申论热词分析:“零首付”

政法干警考试申论热词分析:“重构乡村”

推荐栏目阅读 考研 备考资料 考研政治
网友关注
网友关注视频

行测 申论 面试

考试技巧

精彩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