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部分的知识在考研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处于一个非常重要的地位,这是因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本身包含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与科学社会主义三部分内容。而这三部分中第一部分是关于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方法论和世界观,起着认识和改造人、社会与世界的桥梁媒介的工具性作用。第二部分是我们批判资本主义,认识社会主义的基础性知识。第三部分是在掌握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上,把握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并在这一规律的指导之下,推动我们国家社会主义国家建设的理论指导。掌握了科学的方法,有了历史发展的规律性认识和对现实社会的理性批判,我们再去学习其他的几门政治理论课将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但是马基的知识中政治经济学部分也是最抽象,最难懂的,为此编者把其中最为抽象,容易给同学们造成知识学习上混乱的易混淆词语做了一个简单明了的归纳总结,希望可以为各位备考的考生助一臂之力。
6.所有制与所有权
所有制:就经济意义上而言,是指事实上生产资料归谁所有、归谁支配,并人皆这种所有和支配实现生产和获得剩余产品(利润或超额利润)。经济意义上的所有制以实际占有为基础,体现了现实生产过程中的经济关系,并表现了经济利益的实现形式。
所有权:是由占有生产资料的法律原则决定的。为了维护经济上的所有制关系而建立的一整套规章制度逐步以法的形式表现出来,这样就使所有制关系上升到法的关系的高度,所有制的现实经济形态就具有了法律形态,即所有权范畴。所有制一旦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就成为一种排他性权利,它强制规定了人们在经济生活中对占有物行使权力的界限没直接影响到现实经济生活中生产资料的实际利用及其与劳动者的关系。
二者关系:
所有制是所有权的基础,所有制的性质和特点只能从现实的生产关系的实际运动中去把握和理解,而不能从所有权出发去认识。所有制决定着所有权,所有权是所有制的法律形态,它反映着经济关系的意志关系。这种意志关系或者发的关系的性质在根本上是由这种经济关系本身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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