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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政治马原考点解析:主观辩证法

2016-05-13 | 网络

(本文作者为查字典公务员考研辅导名师左真)

客观辩证法决定主观辩证法,主观辩证法反作用于客观辩证法。在我们考研政治近十年的真题中,客观辩证法一直是考查的重点,而主观辩证法则从未涉及。尽管主观辩证法不是出题点,但是了解它却可以帮助我们熟悉整个辩证法的逻辑框架,有助于辩证法考点的掌握。 所以,我们在这里结合名人观点把主观辩证法的相关知识点简单一说。

一、 归纳与演绎:最基本的思维方法

归纳与演绎=个别与一般、个性与共性、特殊与普遍

归纳是演绎的基础,演绎是归纳的前提。演绎不是随意的,没有演绎就没有归纳,归纳依靠演绎来补充和修正。

二、 分析与综合:更为深刻的思维方法

分析与综合=整体与部分、系统与要素

分析是综合的基础,综合是分析的完成。

恩格斯:分析方法是近四百年来人类认识自然界方面获得巨大进展的基本条件。

三、 抽象与具体:辩证思维的高级形式

人对事物的认识经历着从(感性)具体到抽象和从抽象到(理性)具体的过程,对辩证思维而言,重要的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这是一个以抽象为逻辑起点,通过各种形式的逻辑中介,达到以思维具体为逻辑终点的运行过程。

四、 逻辑与历史

逻辑与历史=思维与时间

历史是逻辑的基础和内容,逻辑是历史在理论上的再现,是修正过的历史。逻辑和历史的一致是辩证思维的一个根本原则。

恩格斯: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而思想进程的进一步发展,不过是历史进程在抽象的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上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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