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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可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2014-08-01 | 网络

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四部门近日下发通知,从今年7月起,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由于研究生教育将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全面实行收费制度,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可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全日制研究生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原则上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研究生户籍变动较为普遍,与本专科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联系松散,且贷款额度相对较高,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难度较大。二是高校掌握研究生享受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奖助政策情况,更能准确掌握研究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和国家助学贷款需求。三是进一步明确高校为责任主体,更有利于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申请获得国家助学贷款,避免出现两种贷款都可申请但又都无法获得的现象。四是对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的主要模式作出原则性限定,有利于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日常管理。需要说明的是,研究生申请办理校园地贷款只是原则性要求,确有特殊情况的也可办理生源地贷款。

针对有学生担心校园地贷款申请手续比较烦琐的问题,北京大学学生资助中心负责人提出,校园地贷款申请经过多年实践,流程已经十分规范、便捷,学生只要带齐申请贷款要求的材料,来校报到当天就能填写申请表格。

根据国务院部署,国家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4.5万名研究生。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将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国家助学金,每年资助标准博士生不低于10000元、硕士生不低于6000元;同时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资助力度,提高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限额,落实和完善鼓励捐资助学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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