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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研究生奖学金调整为国家助学金

2014-08-28 | 网络

从今年秋季起,安徽省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省内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资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并将视物价情况适时调整。

此外,安徽省还将设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并可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等同享。其中:博士研究生按在校生的70%,每生每年10000元的标准拨付高校;硕士研究生按在校生的40%,每生每年8000元的标准拨付高校。获奖励的研究生,可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等其他研究生国家奖助政策以及校内其他研究生奖助政策资助。每年11月30日前,高校会一次性发到学生银行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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