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考研 >考研信息 >考试动态 >中山大学:研究生论文不合格 导师资格或被取消
北京 上海 山东 江苏 浙江 安徽 吉林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山西 甘肃 湖北 湖南 河南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西藏 宁夏 新疆 青海 陕西 辽宁 江西 内蒙古

中山大学:研究生论文不合格 导师资格或被取消

2016-05-12 | 网络

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不合格,其导师任职资格或被取消。近日,中山大学出台了《中山大学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试行)》。中山大学官微发布解读称,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实行导师岗位制和导师负责制,实现导师队伍的动态管理。

据了解,中大对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基本要求作出明确规定,博士生导师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符合以下备选条件之一:当年评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已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近3年内主持过国家级及以上项目。而硕士生导师资格则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有博士学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硕士学位,近3年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

值得一提的是,新规提出实行导师队伍的动态管理。哪些情况将被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新规明确,凡任职期间未认真履行导师职责,不能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如学位论文抽查不合格),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违反学校教师行为规范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者,应报学位评定委员会重新审议。对情节严重者,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取消其导师任职资格,3年内不再接受其导师任职资格申请,并提请学校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实时掌握考研动态,了解考研的最新资讯是有利于备考复习的。除此之外,查字典公务员考研为了助力考生备考,特为广大学子推出2017考研OL乐学、全年集训、精品网课系列备考专题,所有你不明白的都会一一帮你搞定。同时,查字典公务员考研一直为大家推出考研直播课堂,足不出户就可以轻松学习!

推荐阅读:

【中山大学:研究生论文不合格 导师资格或被取消】相关文章:

【政策解读】加强监管,让电商平台远离“店大欺客”

2017安徽含山县房地产管理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拟录公示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江西省“三支一扶”人员报考乡镇公务员笔试加分申请表

公考每周资讯速递习题(第六十二期)

公考法律知识专题之行政与行政法诉讼(一)

浅论公务员考试申论文章分论点的寻找方法

2017安徽铜陵市义安区招聘市容协管员考试成绩公示

公考每周资讯速递习题(第四十九期)

【时政大事记】李克强同出席中国大数据产业峰会

推荐栏目阅读 考研 考研信息 考试动态
网友关注
网友关注视频

行测 申论 面试

考试技巧

精彩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