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考研 >考研信息 >考研常识 >详解双学位与第二学位概念
北京 上海 山东 江苏 浙江 安徽 吉林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山西 甘肃 湖北 湖南 河南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西藏 宁夏 新疆 青海 陕西 辽宁 江西 内蒙古

详解双学位与第二学位概念

2015-07-17 | 网络

辅修双学位,顾名思义是指在主修专业之外再学习第二个专业,在通过所有课程且又完成相关论文和社会实践,就可以拿到学位证。

其实,双学位辅修点到即止的培养体系决定了它根本无法第一专业相提并论,在含金量上也无法和考研同日而语。

辅修双学位的时间基本集中在大二、大三的周末,所上课程为专业的基础理论课程,基本上学生无法触及专业的核心课程。在参加企业面试时,若所修学位与本专业相关,尚有锦上添花之用;若基本无关,想凭它来获得一份相关工作几乎不可能。至于双学位与研究生享受同等待遇,这实在是流传甚广的一个误区。之所以很多人这么认为,是因为混淆了双学位和第二学位这两个概念。根据1987年指定的《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毕业工作后起点工资与研究生班毕业生工资待遇相同。然而,第二学士学位完全不同于双学位。第二学位是大学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才能报考的,毕业后有两个毕业证、两个学位证;双学位却是面向在校大学生的,毕业后有两个专业学位证,却只有自己专业的毕业证,并不能享受与硕士相同的待遇,就连报考公务员也不能用第二学位来报考。

因此,辅修双学位是给学生开启了另一个领域,拓展了学生的视野和兴趣,仅此而已,该考研还是得考研。考研基本从大三下学期开始,而辅修在大三下学期只要完成论文就可以了,所以时间上基本不会冲突。

【详解双学位与第二学位概念】相关文章:

【政策解读】《关于建立健全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机制的意见》

历史常识——中国历史考点精讲

申论热点:渣土车“失疯”暴露管理“失调”

2017省考行测指导:猜证思想在数量关系中的应用

公考法律知识专题之公务员法(二)

【政策解读】这些正确的急救“姿势”,你get到了吗?

时政热评:苹果三件套别成了校园“炫”的标签

【理论观察】十八届六中全会解读:群众路线

人民警察报考说明、体能测试标准

一个公务员关于“申论”的经验之谈

推荐栏目阅读 考研 考研信息 考研常识
网友关注
网友关注视频

行测 申论 面试

考试技巧

精彩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