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生招生与就业
在全国研究生教育改革大背景下,法学院研究生招生规模发生了很大变化。 2000级共招硕士研究生141人,博士研究生65人。到2004级已经发展为硕士研究生468人,博士研究生164人。2004在校研究生共有1700多人。招生的学科专业方面,现有硕士点共14个,包括: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其中包括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三个方向)、社会学、社会工作、人类学、民俗学、法律硕士。法学院已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二级学科博士点共6个,包括: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社会学。从2004级开始,对除法律硕士以外的其他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开始试行以2年为基础的弹性学制培养方式,目的是适应社会对研究生教育需求不断增长的趋势,并尝试在硕士研究生培养方面实行多元化培养模式,即学术型人才培养和实务型人才培养并重,从而参照国外的成功做法,使硕士学历成为一种过渡性学历。
随着全国各高校研究生招生规模不断扩大,研究生就业形势也变得日益严峻,就业竞争日趋激烈。面对压力,法学院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作为主战略,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加强就业指导和拓宽就业途径为工作重点,使我院研究生保持了高就业率。2004届研究生就业率为97.3%,少数在毕业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同学,也陆续在毕业后找到了合适的工作单位,并按照学校政策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予以派遣。
2、研究生学术活动
研究生的学术科研活动对于提高学院整体学术水平、活跃学术氛围、塑造研究生人文精神和提高研究生综合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创建一流的法学院必不可少的重要一环。以院研究生会和各专业研究生党支部为主导,开展了多层次、多格局的研究生学术科研活动。首先,积极推动学术活动品牌建设,法学新视野、名师论坛系列学术讲座被评为校优秀研究生学术活动品牌。其次,院研究生会博士生分会和各专业研究生党支部共同主办了博士生学术沙龙,每期活动由一名或几名博士生围绕一个主题主讲,其他参与人员针对主讲人的观点展开讨论,相互砥励思想,共同探求真知,既增强了研究生之间的沟通交流,更活跃了学术氛围。第三,我院研究生还创办了院内学术性刊物《珞珈法思》和《党建与法治》,组织成立了党建与法治研究会、财税法研究会等学术团体,定期组织活动,交流研究成果。宪法、行政法、刑法、国际法、环境法等专业依托相关学科和研究所,自主创办了专业网站,为研究生学术科研活动提供了现代化的交流研讨平台。此外,研究生还积极参加相关学科专业的大型学术研讨会,向会议提交论文,其中有不少论文获得了优秀论文奖。
3、奖学金、助学贷款
研究生奖学金分为普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普通奖学金通常称为生活补贴,奖金的发放对象是在校的全体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类研究生,即统招统分类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奖金标准是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400元。
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奖励对象是在校的非定向类、自筹经费类和非在职的委托培养类研究生,每年10月份按上述人员总人数的20%评选,其中4%为甲等奖学金,奖金额为1500元;7%为乙等奖学金,奖金额为1000元;9%为丙等奖学金,奖金额为700元。在优秀研究生中评选产生优秀研究生标兵,其名额为有资格参评优秀研究生总人数的1%;一般情况下优秀研究生标兵为甲等奖学金的获得者,只享受荣誉称号和证书,不再增加奖金额。
法学院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主要是全校范围竞争的蓝月亮奖学金、宝钢奖学金、中科院奖学金、三星奖学金和只针对法学院研究生设立的韩德培法学奖(是以武汉大学著名法学家和教育家韩德培先生的名义设立的,每年奖励6名研究生,奖金额为每人2000元)和解放国际法奖学金(是法学院杰出校友黄解放先生专为国际公法硕士研究生设立的奖项,每年奖励国际公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第一名,奖金额为2000元)。专项奖学金的评奖时间也是每年10月份,与优秀研究生的评选同时进行。
为了缓解研究生读书期间的经济压力,帮助在读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有关部门、学校及有关银行共同努力,向部分研究生提供了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的对象是在读的自筹经费类研究生,每名贷款申请人每年可获得6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在校读书期间全免利息,毕业后开始计息。从2003年起,已经有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向我校研究生提供了助学贷款,受到了广大研究生的热烈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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