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考研 >考研信息 >研招信息 >中山大学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拟录取硕士提交材料注意事项
北京 上海 山东 江苏 浙江 安徽 吉林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山西 甘肃 湖北 湖南 河南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西藏 宁夏 新疆 青海 陕西 辽宁 江西 内蒙古

中山大学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拟录取硕士提交材料注意事项

2016-04-08 | 网络

中山大学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拟录取硕士提交材料注意事项12016考研复试交流群:198561567中山大学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拟录取硕士提交材料注意事项2

一、 请贵单位的人事、组织或政工部门负责人,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精神,填写该同志的《现实表现复审表》(请就该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的现实表现、工作、学习、科研能力及外语水平等方面作说明),并签名,加盖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组织或政工部门公章。

二、 《现实表现复审表》填写说明

1、应届本科毕业生交给辅导员或主管学生工作的党组织部门填写

2、往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或组织)部门填写

3、5月10日前寄送到达我院

三、 寄送时间及材料(以收到时间为准):

1、非应届生: 将调档函交给档案部门办理调档手续,5月10日前须将考生人事档案、人事关系连同《现实表现复审表》等资料一起寄来;

2、应届生:

(1)将调档函交给所在院校档案部门

(2)5月10日前先寄《现实表现复审表》;7月15日前再寄送毕业登记表等学籍资料及全部人事档案材料。

3.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现实表现复审表》寄达我单位,逾期将不能按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 中山大学的应届毕业生提交材料补充说明:

1、中山大学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都不需领取调档函,不需调档。

2、中山大学外院系的拟录取考生:需提交《现实表现复审表》;

所有化学与化学工程本院的拟录取考生的《现实表现复审表》学工部将联系本科辅导员统一办理,不需个人再单独办理提交。

五、 未被我校录取者,我校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负责将其全部人事档案退还。

六、 寄送地点: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丰盛堂A104 研究生工作部

邮政编码:510275

七、 请各考生提前加入2016级化院新生群451761706,加群的时候务必填写专业和真实姓名,届时任何通知会在新生群生进行发布,请留意。如有任何疑问,欢迎各考生在群上提出,我们会及时回复跟进。

推荐阅读:

【中山大学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拟录取硕士提交材料注意事项】相关文章:

四川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时评:哈佛调查开卷作弊的启示

60分进面试?中公教育专家解读国考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公务员考试申论时事评论:变味的114与缩水的公共服务

悉数公务员考试行测“和定最值问题”如何变化

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就业歧视

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发展接力”不能变成“污染接力”

2017江西公务员考试怎么报名

【理论观察】廉洁是党员干部应有的诚信自觉

2017山西行测技巧:掌握特值法的奥秘

在职人员如何选择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

推荐栏目阅读 考研 考研信息 研招信息
网友关注
网友关注视频

行测 申论 面试

考试技巧

精彩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