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湖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湖大教字[2015]1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精神和要求,为做好我院2018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推荐工作,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成立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日常工作由学院本科教务办负责
组 长:马超群
副组长:刘泽亮
组 员:周忠宝 杨 智 蔡建国 雷 辉 龚光明 朱慧明 丁方飞 周映辉 杨 军 孔一枚 李 斐 陈晓萍 丁 琳
签字负责人:周忠宝
二、推免要求
(一)所有申请推荐的学生都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爱国爱校,遵纪守法,有社会责任感,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处分记录,无考试(考查)违规记录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违规行为;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修完并通过前三年(五年制为四年)所属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选修课程除外)。由学校(学院)根据正式协议派出的对外交流学习的学生在外校学习期间应修完规定课程或学分,且平均学分绩点须达到3.0及以上(对应满分绩点4.0)。
(二)分类条件
1. 以学业成绩申请推荐
按核心课程算术平均成绩进行排名,名次进入同专业分配名额基数的2倍以内(按四舍五入计)。
2.以全国性学科竞赛申请推荐
学科竞赛推免认定范围包括:
1)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2)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总决赛(演讲比赛、辩论赛和最佳辩手、风采大赛,含英语演讲竞赛)
3)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4)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含嵌入式系统设计)竞赛
5)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6)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设计大赛
上述竞赛中,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的学生可申请推免,最多预推4人(同一项目不超过2人)。先按获奖等级和排名排序,再根据学生的核心课程初修成绩的算术平均值在其所在专业的排名百分比从小到大依序推荐。
备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三个国家级赛事取得突出成绩者由学校单列专项推免指标,不另行分配推免名额。
三、推免程序
(一)学院教务办根据校教务处发布的《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程序》公布本院相应工作程序。
(二)学院按照2014级各专业教学执行计划,明确2018届本科学生各专业纳入保研排名的核心课程,并按核心课程初修成绩的算术平均值(即应修各门核心课程成绩之和除以应修核心课程门数,下同)进行专业排名。
按《实施办法》第七条第三项和第八条规定,推荐过程中凡涉及按成绩排名时,只计算在本校学习的课程成绩,不包括在其他单位学习课程所获取的成绩;补考与重修通过的课程,均以初修成绩列入计算(注:在其他单位学习获得的成绩,其课程和成绩均不纳入排名计算范围,即应修核心课程门数及应修各门核心课程成绩之和都去除掉在其他单位学习的课程和成绩,但学生在其他单位学习课程所获取的课程算术平均成绩须达到良好及以上(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且无未通过课程)。
(三)学生本人提出推免申请,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根据本细则按推荐名额的1.2倍拟定预选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无异议后根据排名以等额推荐名单上报学校。
四、复议程序
学生对推荐结果持有异议,可在学院推荐名单公示期间,申请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复议,程序如下:
(一)申请人填写《湖南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议申请表》(一式三份),并在指定日期内上交到学院。
(二)学院推荐工作小组按照《推荐细则》的规定,审定申请人所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视情况需要可对推荐申请人重新进行考核。
(三)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应在《湖南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议申请表》中详细记录复议过程及结论,推荐工作小组组长签字、盖章有效。复议结论应在学院推荐名单上报教务处之前告知申请人。
(四)学院将《湖南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议申请表》汇总后,连同推荐名单在指定日期内报教务处。
五、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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