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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公基法律常识:商法之受益人概念

2016-04-08 | 网络

2016年社区工作者考试公共基础、公共行政的功能和原则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当 代中国政府与政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法律知识、语文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经济知识和科技常识、中国近现代史、世界现代史及其他知识等。下面查字典公务员教育社区工作者考试网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资料《商法之受益人概念》,希望对考生们有所帮助。

受益人又称保险金受领人,是指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指定的,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享有赔偿请求权的人。受益人必须具备两个条件:首先,必须是享有 赔偿请求权的人。受益人是保险合同的关系人,而非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故不负交付保险费的义务,保险人不得请求其交付保险费。由于受益人的赔偿请求权属于固 有权,并非继受而来,因而受益人所应领取的保险金不能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其次,必须是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指定的人。受益人既可以为自然人, 也可以为法人。但如果受益人是未成年人或其他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则他所受领的保险金应由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代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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