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医疗卫生招聘 >备考资料 >预防医学 >环境卫生学重要知识点:环境卫生标准制定的原则
北京 上海 山东 江苏 浙江 安徽 吉林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山西 甘肃 湖北 湖南 河南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西藏 宁夏 新疆 青海 陕西 辽宁 江西 内蒙古

环境卫生学重要知识点:环境卫生标准制定的原则

2015-07-13 | 网络

查字典公务员医疗卫生网对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试环境卫生学的部分知识做了汇总,希望对大家的复习有所帮助。

环境卫生标准制定的原则

1.制订原则

(1)保障居民不发生急性中毒或慢性危害;

(2)对主观感觉无不良影响;

(3)对人体健康无间接影响;

(4)选用最敏感指标的原则;

(5)掌握经济合理和技术可行的原则。

2.制订方法

(1)环境毒理学试验

(2)感官功能影响的测定

(3)环境流行病学方法

(4)其他研究方法

①人类受控实验(志愿者试验);

②人体负荷量测定;

③混合污染物质的容许水平研究;

④数学计算方法。

【环境卫生学重要知识点:环境卫生标准制定的原则】相关文章:

2017省考行测技巧:“和定最值”最精准的三种走位

申论热点:当奢侈品消费成为时尚……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要心中有数

2017国考报考须知:笔试一年中考几次?

申论热点:正视食品安全的“标准焦虑”

申论知识积累:关于读书的名言 你积累了多少

2017陕西公务员考试申论备考:文章标题拟定误区与拟定原则

2017省考行测数学运算解题需多个知识点综合应用

公务员法解读:录用公务员考试的方式有哪几种

四川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解析:环境安全

网友关注
网友关注视频

行测 申论 面试

考试技巧

精彩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