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医疗卫生招聘 >备考资料 >护理 >医疗卫生招聘考试儿科护理知识:新生儿及新生儿疾病护理——新生儿窒息(二)
北京 上海 山东 江苏 浙江 安徽 吉林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山西 甘肃 湖北 湖南 河南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西藏 宁夏 新疆 青海 陕西 辽宁 江西 内蒙古

医疗卫生招聘考试儿科护理知识:新生儿及新生儿疾病护理——新生儿窒息(二)

2014-10-13 | 网络

儿科护理是医疗卫生招聘考试的重要考察内容,查字典公务员医疗卫生人才网帮助大家梳理相关内容,以便大家更好地复习和记忆。

护理诊断

1.不能维持自主护理与羊水、气道分泌物吸入导致低氧血症和高碳酸血症有关;

2.体温过低 与缺氧、环境温度低下有关;

3.有感染的危险与免疫功能低下有关;

4.家长焦虑与患儿病情危重及预后不良有关;

5.潜在并发症 颅内压增高;

6.有废用综合症的危险与缺氧缺血导致的后遗症有关。

治疗

1.最初复苏步骤:

(1)保暖婴儿娩出后即置于远红外或其他方法预热的保暖台上;

(2)减少散热温热干毛巾揩干头部及全身,减少散热;

(3)摆好体位肩部以布卷垫高2~2.5cm,使颈部轻微伸仰;

(4)在娩出后立即吸净口、咽、鼻黏液吸引时间不超过10秒,先吸口腔,再吸鼻腔黏液;

(5)触觉刺激婴儿经上述处理后仍无呼吸,可采用拍打足底2次和摩擦婴儿背来促使呼吸出现。

以上五个步骤要求在生后20秒钟内完成。

2.通气复苏步骤:婴儿经触觉刺激后,如出现正常呼吸,心率100次,肤色红润或仅手足青紫者可予观察。

3.复苏后观察监护:监护主要内容为体温、呼吸、心率、血压、尿量、肤色和窒息所导致的神经系统症状,注意酸碱失衡、电解质紊乱、大小便异常、感染和喂养等问题。

预防

1.围产保健;2.胎儿监护;3.避免难产;4.熟练掌握复苏技术;5.配备复苏设备。

【医疗卫生招聘考试儿科护理知识:新生儿及新生儿疾病护理——新生儿窒息(二)】相关文章:

【政策解读】这些正确的急救“姿势”,你get到了吗?

公考法律知识专题之刑法全真模拟试题及解析(二)

时事热评:指责“路人”不如践行“最美”

地理常识——我国水景旅游资源(一)

地理常识——我国地貌旅游资源(二)

公考法律知识专题之民法(二)

四川公务员的道德规范与能力同等重要

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渣土车“失疯”暴露管理“失调”

2017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指导:女生报考的“三取”与“三弃”

地理常识——我国的涌泉与瀑布(二)

网友关注
网友关注视频

行测 申论 面试

考试技巧

精彩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