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内蒙古自治区外事办公室拟公开招聘朝鲜语翻译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发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介绍
内蒙古自治区外办翻译室为自治区外事办公室所属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院综合楼内。主要职责是:承担自治区领导外事活动及大型涉外交往任务的翻译工作;负责涉外文稿、资料、信息的翻译、收集、整理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朝鲜语:2人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中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志从事外事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吃苦耐劳和勇于奉献精神,团队协作能力强。
3、身体健康,形象和气质较好,口齿清楚,表达、沟通和适应能力强。
4、熟练使用电脑及办公自动化软件。
(二)应聘人员学历、年龄要求:
1、第一学历为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普通高校朝鲜语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取得相应学位和证书。
2、具有同等学历(朝鲜语文科类)的留学人员需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名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户籍要求:
应聘人员不限户籍。
此外,根据《2011年自治区直属(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在我区服务的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民生工作志愿者、农村牧区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列入旗县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储备计划的储备人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也可以应聘。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公务员。
2、2012届及以后的非成人教育在读学生。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报名须知
(一)请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填写《报名表》(附后),并发送至:wqwb2002@yahoo.com.cn或传真至0471-4622525。
(二)自治区外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后,有关专业测试方式、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报名起止日期:2011年9月1日至4日。
(四)咨询电话:04714824865、13654717076
联系人:王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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