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福建省卫生计生委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1、护士专业为2016年1月3日
2、芗城区确认地点在芗城区新华西路南7幢(原芗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楼卫计局办公室
二、有关说明
1、在非公立医疗机构工作的人员必须经所在单位和有寄存档案权力的部门(人才交流中心)盖章。
2、诊所等私营医疗机构须提交医疗机构许可证的复印件。
3、考生所提供的复印件(A4)均应加盖工作单位的公章。
4、此次报名暂不收费,待省卫计委开通网上缴费时再交。
原标题:关于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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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护士考试相关材料.rar
芗城区卫计局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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