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医考办文件要求,现就2017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
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执业医师法》、《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通知》》、《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和《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有关规定。
二、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两个步骤。
(一)网上报名
1.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2月22日24时,逾期不予受理。
2.网址:www.nmec.org.cn
3.报名须知及填表说明见网上说明。
(二)现场确认
1.时间:2017年2月27日-3月7日,公休日除外。
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河口区、利津县:2月27日;东营区:2月28日;广饶县:3月1日;垦利县、市直及油田有关单位:3月2-3日,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的考生确认时间为3月6-7日,其他时间不受理此类考生报名。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地点:原东营市卫生培训中心四楼大教室(东营市东城黄河路216号)。
3.公共卫生类和军事医学类考生现场确认2017年起由考点组织,考生可按规定时间到本地市进行现场确认。
三、报名提交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医师资格考生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
(四)《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1份(加盖单位公章)(附件1);
(五)各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各级疾控中心无需提供。注意是副本(正本无效),加盖单位公章。
(六)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专科学历报考的须于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注册,并提交《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1份(加盖单位公章)(附件2);中专学历报考的须于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注册,并提交《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1份(加盖单位公章);
(七)持卫生保健、农村医学或中医学中专学历报考执业助理医师的在岗乡村医生报名时还需提交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材料同上。
(八)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2017年继续对报考临床执业医师的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的考生实行加试专业内容考试。加试专业内容和考试相关政策要求与2016年一致,考生需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加试考试考生报名资格申请审核表》(附件3)。
(九)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的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已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
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中报考临床类别或中医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要求。
四、考试费用
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缴费,其中实践技能考试费缴费时间为4月10日-4月28日,考生通过个人账户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报名。医学综合笔试或机考缴费时间为7月1日-7月18日,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参加综合笔试或机考。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要提高对医师资格考试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加强对考试报名工作的领导。实行责任追究制,弄虚作假及为考生提供虚假证明的视为有组织作弊,对有关人员按《刑九》予以处理。
(二)搞好宣传,确保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县区卫生计生局要及时通知辖区内所有单位,确保考生及时得到报名信息。
(三)报名咨询网址:www.dycme.cn,联系电话: 8327850。
原标题:关于组织2017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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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docx
2.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docx
3.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docx
东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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