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选调生 >备考资料 >公共基础知识 >经济法之垄断协议构成要件
北京 上海 山东 江苏 浙江 安徽 吉林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山西 甘肃 湖北 湖南 河南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西藏 宁夏 新疆 青海 陕西 辽宁 江西 内蒙古

经济法之垄断协议构成要件

2016-04-07 | 网络

【导语】选调生公共基础是部分省份考试的内容,中公选调生网提供大量的知识点,以供大家参考学习。

(1)协议或者协同行为由多个独立主体构成。垄断协议必须发生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具有多个主体共同行为的特征,从而与由单个经营者所实施的市场垄断行为(如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区别开来。同时,法律还强调参加联合的主体应是在事实上具有独立性的主体,即要求联合者在事实上具有独立决策能力。否则不能认定为限制竞争行为的联合主体。

(2)经营者之间存在通谋或协同一致的行为。构成垄断协议的客观要件是经营者从事了通谋或协同一致的行为。这种通谋或协同一致的行为,可以表现在各方签署形成的协议、合同、备忘录中,也可以表现在企业团体的决定或决议中,还可以是行为人之间协同一致的行为(即没有文字形式的协议或者决定,但是却出现了高度协调统一的动作,如在同一天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集体提高某类产品的价格)。

【经济法之垄断协议构成要件】相关文章:

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大雾天里的“宏观”与“微观”

申论指导:牢记这些词句让你的申论文章高大上

如何轻松调整紧张的心情,短期攻克公务员考试必备法宝

政法干警考试申论热词分析:“零首付”

2017陕西公务员考试申论文章写作技巧:巧用过渡段

【理论观察】十八届六中全会解读:高级干部示范作用

申论指导:用名言警句打造公务员考试申论作文亮点

什么是公务员联考?联考和省考有区别吗?

公务员法解读:录用公务员考试的方式有哪几种

四川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解析:环境安全

网友关注
网友关注视频

行测 申论 面试

考试技巧

精彩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