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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制度之司法统一的由来

2016-04-19 |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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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公元前202年秦始皇打败六国,创立了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制国家,以后历经各封建朝代,虽然合久必分,但更多的是分久必合,合多于分,基本达到了中华民族的统一和封建国家的统一。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经过艰苦卓绝的斗争,终于推翻了封建主义、帝国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建立了新中国。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1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为中国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和富强而奋斗。1954年9月20日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我国第一部宪法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一律平等。1982年宪法即现行宪法在序言中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宪法的这一规定是完全正确的。中国几千年来的历史证明,中华民族是一个不可分割的大家庭,什么时候国家统一,什么时候国家就强大和先进;什么时候国家分裂,什么时候国家就贫弱和落后。因此,社会主义中国只有走统一的道路,才能发展,才有希望,才会繁荣昌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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