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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之边界

2016-05-09 |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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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界也称国界,是确定一国领土范围的界限。一国的边界将一国领土与他国领土,或将一国领土与公海(或专属经济区),以及一国领土与外层空间分隔开来。边界是一个由空中到地下的封闭曲面。

我们通常所说的边界或边界线,其实是指这个曲面与地球表面的交线。从形态上,它又可分为诸如山脉、河流等自然地形边界和连接几何线段划定或由经纬线划定的非地形边界。

从形成看,边界分为传统习惯边界和条约确定边界。传统习惯边界是有关国家在长期的历史演变中形成的,是双方对彼此行使管辖权所到之处的认可,是对彼此控制和占有领土范围的反映。它构成了一种默示的协议。传统习惯边界在有些地方有时可能会存在比较模糊或争议的情况。条约确定边界是以条约划定的边界,相对比较清楚,有利于减少争端,是现在边界划定的一种趋势。现在通常所说的划定边界是指将边界以条约划定或确认,即形成条约确定界。

以条约划定边界,通常包括三个步骤:(1)签订边界条约。边界条约也称为母约,它规定边界的位置和基本走向。(2)根据边界条约,联合实地勘界并树立界标。(3)双方制定标界文件,包括边界地图、议定书、证书等。这些文件称为子约,经过双方核准后,边界正式划定。边界母约和子约一起构成完整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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