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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录200名选调生工作的通知

2017-03-10 |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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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录200名选调生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7年选调生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组织部,各地州市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有关厅局单位、大专院校组织人事部门,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

为做好2017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数量

共计划选调200名(各地州市选调计划见附件)。

二、选调对象

1.内地985 211工程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

2.疆内12所本科院校(新疆大学、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师范大学、新疆医科大学、新疆财经大学、新疆艺术学院、新疆工程学院、伊犁师范学院、喀什大学、昌吉学院、石河子大学、塔里木大学)2017年应届毕业生。

以上均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

三、选调条件

选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17年3月1日);

2.政治坚强,旗帜鲜明反对民族分裂、宗教极端和暴力恐怖主义,坚决维护祖国统一、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

3.有志于基层党政工作,志愿到艰苦边远地区,服从组织分配;

4.18周岁以上(1999年3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学习成绩优良;

6.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过两年以上班干部、院(系)以上学生会和团委(支部)干部;获得过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称号或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等奖励。报考克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选调生,学生干部中的中共党员即可;

7.注重选拔重点院校毕业生,提高理工类特别是涉农等基层急需专业毕业生比例,保持男女性别比例基本平衡,重视选拔懂双语的毕业生;

8.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合格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选调生:

1.思想政治素质不高,在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态度暧昧、言行不一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在校期间因违纪受过处分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选调程序

(一)学校推荐。推荐工作由高校组织(人事)部负责,学生工作部(处)、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和院(系)党组织配合。具体步骤:

(1)院(系)党组织做好宣传动员,提出推荐对象,每人限推荐一个地州市,注意引导毕业生志愿服务南疆。

(2)毕业生填写《2017年自治区选调生报名推荐表》。

(3)高校组织(人事)部、毕业生就业部门核实有关材料,根据选调名额、推荐条件认真审核把关,提出推荐对象名单,出具推荐意见。高校组织(人事)部部长逐一对推荐人选署名出具推荐函。内高班学生须由自治区教育厅出具推荐意见。高校组织(人事)部须通过张贴公告、校园网站发布公告等方式,对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式样见附件)。

建立倒查问责机制,对推荐人选政治标准不合格,或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追究相关高校及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坚决防止带病选调。

各推荐单位于3月28日前将《2017年自治区选调生报名推荐表》《2017年自治区选调生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送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五处。

(二)笔试。3月下旬,推荐对象通过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4月下旬统一参加2017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根据笔试成绩,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并按照选调名额一定比例确定入闱下一环节人员。

(三)组织考察。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对入闱人员进行深入考察。疆内人员到所在高校、疆外人员分区域派出若干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逐一面谈、查阅档案、专项调查等方式进行考察。

(四)资格复审。重点审查推荐表、毕业证、学位证、入党材料、担任学生干部材料、获奖证书原件等。

(五)素质测试。对入闱人员进行素质测试,根据素质测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

(六)体检公示。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对合格者进行公示后,确定拟选调人员。

(七)岗前培训。拟选调人员统一参加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选调和公务员录用手续。

五、分配和管理

1.新招录选调生全部分配到乡镇工作,重点倾斜南疆四地州,到岗后5年内不得跨地州市调动。

2.地州市党委组织部坚持面向艰苦地区,提出分配方案,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核。不服从分配的,取消选调生及公务员录用资格。

3.选调生报到后,即录用为公务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4.根据中央推进选调生与大学生村官工作衔接的要求,选调生由乡镇党委安排到村任职2年,打牢成长的基础。期满经考核称职以上的,回乡镇机关或择优选调到县市党政机关工作;表现特别优秀、工作特殊需要的,可破格提拔进乡镇党政班子。

5.地州市党委组织部要加强选调生培养管理,坚持和完善乡镇党委书记为选调生第一培养人,地州市、县市区两级组织部门与选调生定期谈心谈话等制度。选调生档案及相关材料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管理。

联系人:韩震,联系电话:09912398037(传真)。

电子邮箱:gbwuchu512@163.com。

点击下载

1:2017年自治区选调生招录计划表

2:2017年自治区选调生报名推荐表

3:填表说明(2017年自治区选调生报名推荐表)

4:2017年自治区选调生推荐人选汇总表

5:关于协助做好2017年新疆选调生工作的函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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