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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警面试热点分析】惯偷孕妇

2015-12-03 | 网络

【背景链接】

2015年8月29日,一段孕妇被反手捆绑暴打的视频引发网民热议。2015年9月1日,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针对此事通报称,视频中孕妇为惯偷,村民因怀疑其再次作案而对其捆绑殴打。目前,孕妇卢某因涉嫌入户盗窃被依法监视居住;而殴打她的男子尹某也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

发现小偷后围追堵截并不少见。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对于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处理。然而要强调的是,扭送仅是为了防止涉嫌犯罪的嫌疑人逃逸。

据台州市公安局调查,视频中的孕妇卢某此前曾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次、拘役一次,是个惯偷。光天化日之下屡次入室行窃,确实容易引发村民的愤恨情绪。短片中,大多数人都袖手旁观,表现出一副罪有应得的态度。

【题目预测】

2015年8月29日,一则视频在网上热传。视频中,一小腹微隆的妇女被反手绑在铁柱上,遭到一男子殴打,最后孕妇晕倒在地,旁边有多人围观。2015年9月1日,警方通报称,该孕妇多次因盗窃被判刑,事发地村民认为其是惯偷,因怀疑其再次作案而对其殴打。 对此,你怎么看?

【问题分析】

惯偷二字,足以挑起当地居民的愤怒情绪,尤其是那些曾经有过被偷盗经历的居民。群情激奋下,尽管可以看出她是一名孕妇,仍旧对她采取了暴力,把她捆绑在电线杆上对其侮辱、殴打。有错的人就可以打,这种是非判断的标准显然不符合法治社会的精神。存在这样两个问题:

第一,从道德角度来看,即便她是一个小偷,但她同时也是孕妇,对其下手殴打,不但称不上是见义勇为,同时还有残忍、不人道之嫌。

第二,从法律角度来看,无论多么痛恨小偷,也无论被盗窃损失了多少钱财,都不能对小偷动私刑而只能交给公安机关处理。否则,在惩戒小偷的同时,也极有可能触犯法律,受到法律制裁。

【原因分析】

第一、集体无意识。当有人对这名孕妇进行殴打的时候,不但当事人没有意识到这种做法的不妥甚至是涉嫌违法,就是围观群众,也同样没有察觉到这是一种涉嫌违法的行为而出手制止。这背后体现出来的,是一种集体无意识。

第二、现代人法治理念的缺失。设私刑殴打不是法治社会应该出现的现象,这反映出某些公众还是缺乏人权保护罪刑法定等现代法治理念。大多数人不了解我国法律仅承认特定情形下的暴力自卫行为,除此之外,任何人殴打他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便他人确实过错在先。

第三、就事论事,此次事件恰恰折射了当地警方的作为不力。经调查,这名孕妇先后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次、拘役一次。由此看来,该孕妇确是惯偷无疑。这就说明我们的判刑并没有起到效果,并没有正真让其改过自新。

【解决对策】

第一、对孕妇违法行为不能只是被动应付,完全可以区别不同情形,及时作出处理。比如,对孕妇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可以对其进行法治教育,还可以采取罚款等其他处罚措施。对于构成犯罪的,即使暂予监外执行,也可以发挥社区矫正体系的作用,加强监管和帮教,等等。

第二、政府要通过宣传、教育和引导普及法律知识,开展法律进社区的普法活动,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度,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

第三、对于滥用私刑的民众,加大处罚的力度,提高违规的成本,必要时进行法制教育,真正让他们知法,懂法,守法。

【查字典公务员教育专家提醒】

近几年无论是山东还是其他地区的招警面试,在考察时都会借助于当前的社会热点事件考察综合分析能力,尤其是涉及到招警思维方式的,又能体现专业能力和素养的事件尤其要引起我们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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