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招警 >备考资料 >申论 >2017招警考试申论热点:整治交通违法不必依赖“法外之罚”
北京 上海 山东 江苏 浙江 安徽 吉林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山西 甘肃 湖北 湖南 河南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西藏 宁夏 新疆 青海 陕西 辽宁 江西 内蒙古

2017招警考试申论热点:整治交通违法不必依赖“法外之罚”

2017-03-06 | 网络

全国招警考试备考交流群: 302476976

在招警考试申论的文章写作中,社会热点往往是出题方向和常用素材,考生需要有针对性地掌握一些有价值的时事热点,并学习分析思路,便于在考场上举一反三。下面,查字典公务员招警考试网将对整治交通违法话题进行模拟练习,希望对考生有所启发。

2017招警考试申论热点:整治交通违法不必依赖“法外之罚”1

背景链接

2017年2月,山西临汾市交警罚抄写的执法方式引发舆论关注。为整治非机动车闯红灯问题,临汾交警使出奇招:骑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闯红灯者,每人罚写100遍红灯停、绿灯行。据悉,这一做法现已被叫停,但争论并未停止,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解志勇认为:只要社会效果好,都是应该鼓励的。

综合分析

相比机动车闯红灯,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更是老大难问题。机动车闯红灯,有遍布大街小巷的电子眼抓拍,处罚也比较重,大多数司机都较为忌惮;而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电子眼无法抓拍取证,由此形成法不责众的局面,以致闯红灯者习以为常且心安理得,让各地交管部门非常头疼。临汾交警使出罚抄写的奇招,确有某种不得已的成分。

但是,若严格从依法执法的角度而论,这一做法又确有可质疑之处。对公权力尤其是执法者而言,法无授权不可为是一条基本准则,也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任何在法律规定之外擅自设置的处罚措施,都有于法无据乃至不合法之嫌,哪怕初衷很好、效果极佳,也难免遭到民众的质疑。

由临汾交警的罚抄写,让人联想到罚看远光灯为整治滥用远光灯行为,一些地方的交警让违法司机亲自体验一下远光灯的威力。同样,这一做法因为社会效果好而获得一些人的支持,也因其于法无据而遭到一些人的质疑。罚抄写和罚看远光灯说到底都是法外之罚,于法无据是其最大的、难以掩盖的硬伤。

法律所规定的惩罚措施其实已经够用,不需要创新,目前问题的症结在于执法没有形成常态化,以至于违法者被查处的概率太低,助长了很多人的侥幸心理。因此,就目前而言,严查比严惩更重要也更为有效,可以说,只要有一半的闯红灯、滥用远光灯行为能被依法惩处,那么它所形成的威慑力,就足以让绝大多数人遵纪守法。反之,如果只是零星执法,只有极少数倒霉者撞到枪口上,大部分违法者却逃脱了处罚,那么再严厉的法外之罚,恐怕也无法消除一些人的侥幸心理,无法打破法不责众的局面。

参考对策

查字典公务员教育总结:惩罚闯红灯者抄写一百遍红灯停,绿灯行某种程度上是执法创新,能够加深闯红灯者对交通规则的记忆,但这种方法充满着随意性。全面依法治国,执法尤其要注重程序正义。具体怎么处罚,处罚的力度如何,都应该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不能由着执法者胡来。

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完全不必依恋种种法外之罚,而只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处罚,最重要的是执法常态化,提高违法行为被处罚的概率。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机动车司机滥用远光灯的,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记1分。

(文章插图来源于网络)

【2017招警考试申论热点:整治交通违法不必依赖“法外之罚”】相关文章:

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渣土车“失疯”暴露管理“失调”

政法干警考试申论热词分析:“预防家暴”

申论热点:公益诉讼主体需要“突围”

申论热点:惠民工程也要“守规矩”

政法干警考试申论热词分析:“高铁安全”

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谁在制造“疯狂的礼品”

申论热点:正视食品安全的“标准焦虑”

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惠民工程也要“守规矩”

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直面“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

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道德

推荐栏目阅读 招警 备考资料 申论
网友关注
网友关注视频

行测 申论 面试

考试技巧

精彩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