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招警 >考试信息 >考试快讯 >今年浙江省将招录248名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
北京 上海 山东 江苏 浙江 安徽 吉林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山西 甘肃 湖北 湖南 河南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西藏 宁夏 新疆 青海 陕西 辽宁 江西 内蒙古

今年浙江省将招录248名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

2012-08-08 | 网络

注册报名时间从8月15日开始

昨天从浙江省公务员局了解到,全省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今年将招录248名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注册报名时间从8月15日开始。

《2012年浙江省公安、司法行政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公告》已经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zjhrss.gov.cn)、浙江人事考试网招录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报名系统(zf.zjks.com)发布。

此次将招录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248名,其中,公安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学员200名,司法行政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学员30名、司法助理员学员18名。招录对象除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外,还专门拿出了25名和30名计划用于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士兵。

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放宽年龄为18至27周岁,即1984年8月15日至1994年8月15日期间出生。

与前几年的试点工作不同的是,往年对报考人员学历最高要求为专科。但是,今年浙江省试点招录的司法助理员学员计划有9名(占该类计划的50%)要求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报考人员录取后到上海政法学院接受第二学士学位教育。

招录工作采用定向培养,统考统招的原则,即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即定向、定单位,采取教育入学考试和公务员录用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择优录取。被录取人员入学时间为2013年2月底前。培养院校分别为浙江警察学院、上海政法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学制均为两年。

到相关院校报到时,被录取学员将与培养院校、省公安厅或省司法厅、招录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被录取人员在校期间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合格毕业后,所在院校将其档案按原确定的招录单位进行派遣。报到后,由招录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被录取人员在校期间不合格或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本人自行择业。

本科层次被录取人员到招录单位需服务满7年,专科层次的满9年,方可交流。

【今年浙江省将招录248名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相关文章:

热点评论:公务员为何成求职首选

关于确定江西省委统战部遴选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时政热评:怎么有那么多人愿意相信“广六条”

【理论观察】“垃圾围路”不能成为社会治理的边缘带

2017公务员考试行测如何巧解“双程”问题

习近平精彩话语集(十五)

2017安徽铜陵市义安区招聘市容协管员拟聘名单公示

【理论观察】十八届六中全会解读:全面从严治党

江西省委办公厅招考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17山西公务员考试行测数量关系复习方法总结

推荐栏目阅读 招警 考试信息 考试快讯
网友关注
网友关注视频

行测 申论 面试

考试技巧

精彩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