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单位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若干名,现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
宣传岗位1人、文秘岗位2人。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志愿从事消防工作,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责任心较强,爱岗敬业,办事认真,吃苦耐劳,有团结协作精神;
(三)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有较好的文字写作基础和口头表达能力及计算机应用能力;
(四)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五)宣传文员要有较好的文字功底、摄影技术,在宣传岗位有突出成绩的可以适当放宽条件并优先录用。
三、工作地点
临海市消防大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7年3月8日至3月12日。
(二)报名办法和途径
1.报名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籍本)、报名表(见附件)、5寸近照、学历(学位)证书等资料到临海消防大队报名。
2.报名截止后,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符合条件者参加笔试、面试,参加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将电话通知本人,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科目参照《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仪表举止和综合素质。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若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且不再重新确定替补人员。
六、聘用及待遇
经审查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的,由台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当地劳动派遣公司为准)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台州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正式录用后年收入约3.5-4.1万元,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实行双休制。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临海市消防大队
联 系 人:吴老师
吴老师
联系地址:临海市江南街道东山村 临海市消防大队(临海利民汽车城对面)
原标题:临海市消防大队招聘文职人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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