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事业编制消防文员招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现将体能测评结果及体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结果
考生可登录乌鲁木齐市人事考试网(www. wlmqrsks.com)查询体能测评结果(详见附件1)。
二、体检工作安排
(一)体检对象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招聘计划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二)体检时间
2017年3月10日(星期五)9:30(北京时间)前到达集合地点。
(三)集合地点
集合地点: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地址:七道湾南路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乘车路线:乘坐105、33、502、518、527、801路公交车八道湾岔路口下车西行200米)。
(四)有关要求
1.考生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1张)、笔试准考证、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体检费以及签字笔等,凡证件携带不全的,不得参加体检。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剧烈运动,勿食带有颜色的食物(如胡萝卜、桔子等);体检当日勿进食饮水,空腹参加体检;请不要穿连体衣服,适宜穿宽松衣服参加体检。
3.体检时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疾病史,主动告知体检医师,并自觉接受规定项目检查,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拒绝接受规定项目检查的,按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处理。
4.体检时身体有特殊情况的,须主动告知体检医师,否则,后果自负;体检过程中不准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的姓名或进行暗示,不得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
5.考生家长、亲友和无关人员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经劝说无效的或对体检工作造成干扰的,按取消考生体检资格处理。体检进行期间考生不得携带、使用通讯工具,不得与外界联络。
6.考生在体检期间要服从指挥,体检中应按分组统一行动,不得擅自脱离分组或离开体检场地,违者按取消体检资格或违纪处理。
7.未能按时到达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五)结果公布
体检结果将于2017年3月15日18:00公布。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次日书面申请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查工作由乌鲁木齐市消防支队统一安排,考生自行到医院体检的结果不予认可。
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乌鲁木齐市人事考试网发布的相关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 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 0991-8515225
原标题:关于公布2017年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体能测评结果及体检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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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体能测评结果.zip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8日
【2017新疆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体能测评结果及体检通知】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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