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村官发展历程
大学生村官,是指筛选的专科以上学历应届或往届毕业生,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主任助理或其他两委职务的工作者。
中国大学生村官发展历程
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大学生村官从无到有,到快速发展,经历了长时间的积累发展过程。
1.自发探索阶段
1995年,为解决三农问题,江苏省率先开始招聘大学生担任农村基层干部。1999年,海南省推出大学生村官计划,定安、临高、东方等市县先后组织招聘大学生村官。同年,浙江省宁波市采用公开招考方式,成为全国第一个推行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地区。这一时期,大学生村官人数较少,但形式多样,逐步打开了改革开放以来知识分子回流到农村的正式渠道,为后来发展积累了重要的实践基础。
2000年3月,广州市天河区公开招聘52名大学生村官,全国各地3000多名大学生前往求职。2002年河南省鹤壁市招聘205名大学生村官,拉开了河南省大学生村官工程序幕。2004年,河北省邢台市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决定每年选派1000名大学生到农村工作,5年内实现全市5200个行政村都有大学生村官的目标。到2004年底,全国启动大学生村官计划的省市区发展到10个,主要分布在东、中部地区。大学生村官工作逐步进入到多省联动、以地区为单位的整体推进与探索阶段。
2.全面试验阶段
2005年7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2006年2月,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等八部委下发通知,联合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此后,大学生村官工作进入大范围试验阶段。
从2005年起,北京、四川、江西、福建、青海、辽宁、贵州、陕西、山西、安徽、上海、吉林、湖南、甘肃、宁夏、内蒙古、云南等省市区先后启动大学生 村官计划。截至2008年2月底,全国共有28个省市区启动大学生村官计划,其中17个省市区启动了村村有大学生村官计划。
2008年3月,中央组织部会同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座谈会,部署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工作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
2008年,中组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了《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对这项工作作出了部署,决定从2008年开始,连续用5年时间,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每年选聘2万名。中央领导同志对选聘工作高度重视,先后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既注重对大学生村官的激励保障,又要强化竞争择优,确保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真正成长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和党政干部后备人才。
2009年4月,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聘工作,完善配套政策,健全规章制度,不断提高选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逐步形成选聘工作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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