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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干警“民法学”:“简答论述题”详细指导

2012-08-31 | 网络

一、基本了解

(一)民法的考察目标

1.能够比较准确地理解民法学基本概念的内涵与外延,较为系统地掌握民法学的基本原理。(选择、简答)

2.能够理解各种基本民事权利,具备在具体社会关系中识别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能力,并力求准确地表述基本民事权利义务的内容。(案例)

3.具备运用民法学理论分析和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民事法律问题的能力。(案例)

从其考核目标,我们可以看出其重点首先在于民法学基本概念、基本民事权利、民法学基本原理,这也是选择简答的重点;其次,考核目标还指出考核具备在具体社会关系中识别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能力,具备运用民法学理论分析和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民事法律问题的能力,对这种能力的考核主要通过案例来实现。

(二)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从考试时间来看,两个半小时来完成一张民法试卷无疑是充分的。从分值来看,150分的分值及其在整个政法干警考试中所占的50%的比例,使我们不容小觑,从某种意义上讲,得民法者得天下。民法决定了考生能否通过笔试,是拉开最后分值的一个关键。

(三)试卷内容结构

总论(包括主体论和行为论)占20%,物权占20%,债权占20%,人身权、婚姻家庭、继承权占20%,民事责任占20%。民法理论大的方面可以分为总论、权利论、民事责任三部分,总论又可分为主体论、行为论,权利论包括物权、债权、人身权、婚姻家庭、继承权。民法没有绝对的重点非重点,甚至可以说,民法的每个部分都是重点。

(四)试卷题型结构

单项选择题35题,70分。简答题3题30分, 论述题 1题 20分,案例分析题 2题30分。

选择题易得分,所以往往在简答、论述以及案例分析题中拉开学生的差距。

二、突破简答、论述

简答和论述共占分值50分,举足轻重,考生问题有二,一是不知背什么,二是不知如何背,三是不知答题要求。下面简单和考生交流一下。

(一)题型分析

在政法干警民法试卷中,简答题题量为3题,每题10分,共30分,论述题为1题,20分,一共50分。简答、论述的出题点基本一致,考核的均是民法的基本原理,单从题干来看没有显著的区别,只不过在评分标准中对于考生的答题的详略程度要求不同而已,对于简答题仅需将要点答全即可,而对于论述题不仅需要将要点答全,还需进一步的延伸进行解释说明。

民法考试大纲一共分为七个章节,对于其中的第4、5、6章--人身权、婚姻家庭、继承法三部分的分值之和由于仅占总分的20%,约为30分。其中人身权一章知识点较少,每年所占分值在4-8分左右,以选择题形式出现;婚姻家庭是2011年纳入大纲的一个新增考点,但由于其中基本都为分散的一些常识性的小知识点,故2011年分值为仅4分,也非我们简答论述的出题方向所在;而第6章继承法部分的最大特点就是涉及计算,要求考生能够运用民法学理论分析和解决现实生活中继承问题,实务操作性比较强,故连续两年出现在最后的案例分析题中。

因此,这三章内容不是我们民法考试简答论述的出题点所在,而我们民法试卷也遵循了该项规律,在剩下的四个章节中予以出题。先看下近三年的简答论述题的真题: 2009年

三、简答题:

41、简述留置权的成立条件。(物权法)

42、简述代理行为的法律特征。(民法总论)

43、简述我国《合同法》对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制。(债法)

四、论述题:

44、试论民事责任。(民事责任)

2010年

三、简答题

41. 简答法定抵销的条件。(债法)

42. 宣告自然人死亡的法定条件。(民法总论)

43.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有哪些?(知识产权)

四、论述题

44. 试论债的法律特征。(债法)

2011年

二、简答题

36.简述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委托代理终止的情形?(民法总论)

37.简述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的侵权责任类型。(民事责任)

38.简述债权让与合同的有效要件。(债法)

三、论述题

39.论善意取得的概念和构成要件。(物权法)

从上述的近三年的真题来看,除了2010年在债法部分考查了2题简答论述题外(当年的大纲中债法所占分值比例为26%,随后的案例分析题没有再在债法上出题,而是出现了一道物权法方面的案例题),基本每年的4题简答论述题均符合在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权法和民事责任四个模块分别出题的特征,一方面是由于分值所限,不可能在一个模块出现2题大题,另一部分也体现了对知识点的综合考查。故我们也可以预测今年的简答论述题依然会在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法以及民事责任四部分分别予以出题。

(二)背什么

以上分析了我们民法考试的简答论述题的出题范围所在,但是民法的知识点浩如烟海,对于学过民法的科班学生来说,最大的感觉是民法所有知识点都重要,都是考点,而对于初识民法的学员来说,却无从下手,所以对于攻破简答、论述题的第二步就是找出民法考试中简答、论述题可能的出题点,有针对性的去记忆复习,这样才能事半功备,避免复习的杂乱无章。

在分析以上真题题干的基础上,笔者对于真题的答案同时予以了分析,发现了以下特点。所有的简答题基本考核大家对于民法基本原理的条件、要件、特征等,而这些条件在答案中又表现出独特的一致性,就是均为四要件,故解析答案常常为一个概念加上四上要件,各2分,满分10分,所以了解了这个特性,要求学员在复习备考时对于民法基本原理中涉及构成要件类的知识点需重点关注,而对于四要件的知识点必须熟记。 

(二)如何背

1.如何记忆概念

在简答论述试题中,往往首先需要我们对涉及的概念进行表述,前文所说,我们不需要单纯的机械记忆,那样容易遗忘,不牢靠,我们需要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除此之外,也要学会分析,民法概念定义的特点。当然,所有的分析只是为了我们能轻松记牢一些东西,并非另外学习新的理论。下面我们分析一下民法概念的特点。

(1)权利类概念

试举一例,物权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一般而言,概念定义的方法为:种差+邻近属概念。就本概念而言,权利为物权邻近的属概念,直接支配和排他是物权和其他权利的本质区别即种差。这样我们就能串起物权的定义。以此类推,权利类概念大抵如此,一般包括三部分,1.权利主体:谁享有权利;2.权利客体:对什么享有权利;3.权利内容:享有什么权利。

(2)制度类

试举一例,宣告失踪制度,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法院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公民为失踪人的民事法律制度。定义方法:是+本质特征的描述+大概念。就本题而言民事法律制度为宣告失踪的大概念,申请加宣告为其本质特征,其本质特征和权利类不同的是其为一个动态的描述过程。只要我们了解理解宣告失踪的过程,即能表述出其概念。

2.如何记忆特点、构成要件

(1)特点、要件即概念的分解

在民法中有相当大的部分要件可以直接从相关概念中直接分解出来,考生在复习中可以与概念一同记忆,这样无论对于概念和构成要件均可以掌握得较为牢固。试举一例: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不当得利是指无法律上的原因而受利益,致使他人受损失的事实。

构成要件

一方获有利益

一方受有损失

所获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

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从这个四要件中抓住关键词获利、受损之间得有因果关系,而这种情况是没有法律上的依据的。即为不当。

(2)总结特征、要件的核心内容

考生往往还会反应一个问题,那就是记不全,答题时知道应该有四个要点,但只能想起三个,另外一个,无论如何想不起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记住核心要点。试举一例:物权的特征。

①权利性质上:物权为支配权,债权为请求权。

②权利效力范围:物权为绝对权,债权为相对权。

③权利客体上:物权的客体为物,而债权的客体为给付(即行为)。

④权利效力:物权具有优先力和追及力,而债权则无。

⑤权利的发生上:物权的设定采取法定主义,债权设定采任意主义。

⑥权利的保护方法:物权的保护采取物上请求权的方法,债权的保护则主要采取损害赔偿方法。

对于本题,简答,论述都有可能出,很多考生喜欢大段大段地背内容,其实大可不必,本题只需记住有5点区别,然后记住性质、效力范围、客体、效力、发生、保护十四个字,那样就不会出现遗漏要点,至于具体内容,只要理解物权和债权的区别,按照自己的理解,可以组织语言表述出来。

(二)答题要求

也就是在试卷上答多少内容,简答和论述有些不同。简答的要义是简简单单的回答,答出要点,也就要求考生要有强制列点意识,千万不要眉毛胡子一把抓。一般来讲,首先,表述概念,再根据要求简要回答特点、要件或效力,切记,不必做过多解释即可得满分。

与简答相比,论述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和简答相区别:第一,论述的答题范围较简答题多,比如简述民事责任的类型,如果是简答题,只需要先阐述下民事责任的概念,再将相关的民事责任的类型答出即可,而后者为论述,除了答出有哪些类型还需要进一步解释各类型的特点及法律规制;第二,即使简答和论述的要点相同,论述则必须有必要的解释,解释要点的含义,考生切记,对论述千万不要写上要点完事大吉,这样很难得高分。某种意义上讲,论述题,重在有解释,而怎样解释,如何措辞,反而并不重要。因此,不建议考生大段的背诵论述题,意义不大,事倍而功半。重要的还是要点部分,至于解释内容,考生大可根据自己的理解去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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