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考研 >备考资料 >方法技巧 >如何区分“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报考类别?
北京 上海 山东 江苏 浙江 安徽 吉林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山西 甘肃 湖北 湖南 河南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西藏 宁夏 新疆 青海 陕西 辽宁 江西 内蒙古

如何区分“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报考类别?

2014-07-23 | 网络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如何区分“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报考类别?】相关文章:

2017国考报考须知:报名成功后可以浏览信息吗?

申论技巧:文章写作如何做到角度“小”而“巧”

公考法律知识专题之法理学(一)

四川公务员的道德规范与能力同等重要

【理论观察】主动远离强买强卖的“黑照相”

申论热点:大雾天里的“宏观”与“微观”

【理论观察】别把侵犯幼儿名誉权不当回事

公务员考试知识——准考证

【时政大事记】李克强从这个“大数据”展上看到了什么?

如何应对公务员考试中的法律知识

推荐栏目阅读 考研 备考资料 方法技巧
网友关注
网友关注视频

行测 申论 面试

考试技巧

精彩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