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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重要考点:贪污罪与受贿罪

2014-10-30 | 网络

贪污罪和受贿罪在刑法的适用标准上属于两种性质不同的犯罪,但是二者又有很多的共同点。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往往出现贪污罪与受贿罪概念混淆的情况,基于此种情况,本文阐述了贪污罪与受贿罪之间的相同点和不同点,对二者进行了比较分析。

贪污罪指的是国家公务人员、国家单位委托管理人员、国有财产经营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窃取、侵吞、骗取等手段非法把国有财产据为己有的犯罪行为;受贿罪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出于为他人或为自己谋取私利的主观动机,非法向他人索取财物或非法接受别人财物的一种行为。具体来说,二者的区别和联系如下:

一、贪污罪与受贿罪的相同点

受贿罪与贪污罪的相同点是:犯罪主体都是国家工作人员,主观方面都是直接故意,客观方面都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二、贪污罪与受贿罪的不同点

贪污罪与受贿罪的不同点在于:1、不完全相同的犯罪主体。国家工作人员是二者共同拥有的犯罪主体范围与受贿罪不同的是,国家单位委托人员、国有财产经营人员也被纳入到了贪污罪的犯罪主体范围。2、客观行为犯罪形式不同。首先利用职务不同。贪污罪直接利用自身管理公共财产的权利,而受贿罪则是利用自身职责范围内的权利;其次,权钱交易的行为不同。贪污罪不存在权钱交易,犯罪分子利用自身职务之便直接盗取、侵吞国家财产,而受贿罪则伴随有幕后交易发生;最后,非法获取财务的时间不一样。贪污罪获得赃物是犯罪事实既定之后,而受贿罪在犯罪全过程(认定前、中、后三个阶段)获取的财物都可被认定为赃物。3、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共财物,而受贿罪的犯罪对象则没有明显的限制。

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可以从以下方式中来区分贪污罪和受贿罪。

(一)区分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方式。倘若嫌疑人行为方式存在侵吞、骗取、窃取等方式来占有国家财产,则认定其为贪污罪。如嫌疑人有参与权钱交易行为则认定其为受贿罪。

(二)区分犯罪嫌疑人的职责范围。 嫌疑人为管理者而攫取集体财务者应视其为贪污罪。如嫌疑人非管理者而经手本集体财产的行为应视其为受贿罪。

(三)区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对象。如果犯罪对象为本集体或国家多有财产,应认定犯罪嫌疑人为贪污罪。如果犯罪对象非本单位财务则认定犯罪嫌疑人为受贿罪。

(四)区分犯罪嫌疑人的想象竞合关系。倘若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共同满足了贪污罪和受贿罪的构成要件,那么应依据对应的法律原则区分二者形象竞合的关系。

贪污罪和受贿罪二者有相似之处,但具体的区分,二者又有很大的不同。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需要对二者进行细致的区分,进而更好的促进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本文作者为查字典公务员考研专业课名师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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