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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重要考点: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

2014-11-12 | 网络

抢劫罪、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都是他人的人身权和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客观方面都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所以在司法实践中不易区分,但两者在实施手段、侵犯对象、威胁内容、犯罪主体等各方面各有不同。

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应如何区分界定需要从行为人实施侵害行为的对象、威胁内容、威胁方式、非法获取财物的时间和内容等方面进行探讨。

1、 刑法定义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当场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其最根本的特点是行为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当场交出公私财物或者迫使其交出公私财物的行为。

敲诈勒索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罪主要特点是行为人采取威胁或者要挟手段,迫使财物所有人当场或者限期交付数额较大的财物。本罪的对象,可以是各种公私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等。司法实践中,以勒索钱财居多。

2、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界限

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或要挟等方法向受害人强行索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两者在犯罪目的、行为手段及财物取得对象上都有许多相同之处。

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可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区别:

一是从威胁的内容上看,敲诈勒索罪较广泛,可以是使用暴力,也可以是以揭发个人隐私、毁坏财产或者抓住被害人的某种要害为把柄相威胁;抢劫罪只限于对被害人以暴力实施人身威胁。

二是从威胁的方式上看,敲诈勒索罪可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也可以通过第三人转达,如果被害人不满足其要求,只能是对其实施威胁,不实施暴力行为;抢劫罪只能是而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或胁迫,并具有当场使用暴力的可能。

三是从非法索取的财物看,敲诈勒索罪可以是财物,也可以是财产性利益;抢劫罪只限于公私财物。

四是从非法取得财物的时间看,敲诈勒索罪可以是被害人被迫当场交出财物,但通常表现为在实施威胁以后,在限期内交出财物:抢劫罪实施威胁方法与取得财物是同时进行的。

五是实施的主体不同,抢劫罪的犯罪主体是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公民;敲诈勒索罪的犯罪主体是年满16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公民。

如果行为人为了迫使被害人答应在日后某个时间、地点交付财物而当场对被害人使用了暴力,其暴力实际起的是与以实施暴力相威胁一样的胁迫作用,只是因为其不是作为当场占有他人财物的手段,则不能认定为抢劫罪。敲诈勒索罪是采取威胁或者要挟手段,迫使财物所有人当场或者限期交付数额较大的财物。而当行为人采用威胁方法勒索钱财,当场遭到被害人拒绝,进而使用暴力、胁迫方法夺取财物的,行为人在行为手段上符合抢劫罪的暴力方法、受害人被迫当场交出财物的规定,应当认定为抢劫罪。

  (本文作者为查字典公务员考研辅导老师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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