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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法律硕士民法法条分析题(一)

2015-11-10 | 网络

法条分析题是法律硕士试题类型之一,其思路和论述题相差不远,如,法条规定的是什么内容、为何这样规定(法理依据)、法律的实效(包括漏洞)如何等,下面是查字典公务员考研分享给各位考生们的考研法律硕士民法法条分析题。

1. 《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

(1)本条规定的法律制度及其含义。

(2)本条规定的法律制度的价值。

(3)本条规定的法律制度的成立条件。

(4)本条规定的法律制度的法律效力。

2. 《合同法》第10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请根据民法原理分析:

(1)提存的概念和法律意义。

(2)提存需要具备的条件。

(3)提存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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