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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重要罪名对比:窝藏、包庇罪vs伪证罪

2015-12-09 |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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窝藏、包庇罪与伪证罪

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

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两者的区别在于:

(1)犯罪的场合不同。窝藏,包庇罪可发生在刑事诉讼之前,之中和之后;而伪证罪只能发生在刑事诉讼之中。

(2)犯罪主体不同。窝藏包庇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伪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

(3)犯罪对象不同。窝藏包庇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已决犯和未决犯,而伪证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未决犯。

(4)犯罪目的不同。窝藏包庇罪的犯罪目的是使犯罪人逃避法律制裁,而伪证罪的目的既包括隐匿罪证,使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也包括陷害他人使无罪者受到刑事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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