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考研 >备考资料 >考研专硕 >2017税务硕士考研:暑期复习之税收及原则、税法制度
北京 上海 山东 江苏 浙江 安徽 吉林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山西 甘肃 湖北 湖南 河南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西藏 宁夏 新疆 青海 陕西 辽宁 江西 内蒙古

2017税务硕士考研:暑期复习之税收及原则、税法制度

2016-07-05 | 网络

2017考研的各位同学已经进入了复习备考的强化阶段,在此阶段各位考生需要总结整理重点知识,下面就是查字典公务员考研小编整理的税务硕士考研重要知识点之税收及原则、税法制度,供各位考生参考。

一、税收及原则:

1、概念

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利,按照法定标准,向经济组织和个人无偿地征收实物或货币,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税收是一个历史范畴,税收又是一个分配范畴。

2、特征

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被称为税收三性,是区分税收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基本特征。

税收主要具有以下职能:

组织收入的职能调节经济的职能资源配置的职能宏观调控的职能

3、税收原则:

税收基本上有税收公平、税收效率和税收稳定三项原则。

二、税收制度:

税收制度:是国家为取得财政收入而制定的调整国家与纳税人在征税与纳税方面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要素及分类

构成要素包括: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率、减税免税、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等,其中纳税人、课税对象和税率是三个基本要素。

纳税人:是税制中规定的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负税人:是指实际或最终承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扣税义务人:是指有义务从持有的纳税人收入中扣除或借助经济往来关系向纳税人收取其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单位和个人。

课税对象:是税制中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是国家据以征税的依据。

计税依据:是指税制中规定的据以计算各种应课税款的依据或标准。

税率:是对课税对象规定的征收比率或征收额度,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度。分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定额税率。

2、税收制度的分类

以课税对象的性质为标志分流转课税(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所得课税(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税)资源课税(有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和耕地占用税)财产课税(房产税、契税、车船税)行为课税(有城建税、印花税等)

建国以来,我国税法经过多次改革,目前已形成了以流转税为主,所得税为辅,多种税相配合的复税制。

近年来,专硕报考率越来越高,专硕越来越受学生的欢迎,但是竞争压力也逐渐变大。为了方便大家学习,查字典公务员考研为广大学子推出2017考研OL乐学 、暑期集训、精品网课系列备考 专题,针对每一个科目要点进行深入的指导分析,欢迎各位考生了 解咨询。同时,查字典公务员考研一直为大家推出考研直播课堂,足 不出户就可以边听课边学习,为大家的考研梦想助力!

推荐阅读》》》

【2017税务硕士考研:暑期复习之税收及原则、税法制度】相关文章:

申论热点:最大矛盾是发展不足

公务员法解读:如何理解二级申诉制度

2017山西公务员考试行测备考:整除法秒杀数学运算

2017国家公务员考试资格审查时间|入口

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政府机关建微博与民交流

2017陕西公务员考试申论文章开头这样写能提高分数

行测法律基础的复习与做题方法

2017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需准备的资料

2017公务员考试行测备考:比例构造法新思路

2017国考报考指导:用“洪荒之力”擦去北上广的“眼泪”

推荐栏目阅读 考研 备考资料 考研专硕
网友关注
网友关注视频

行测 申论 面试

考试技巧

精彩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