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考研 >备考资料 >考研专硕 >民法考研全面复习笔记之共同共有
北京 上海 山东 江苏 浙江 安徽 吉林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山西 甘肃 湖北 湖南 河南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西藏 宁夏 新疆 青海 陕西 辽宁 江西 内蒙古

民法考研全面复习笔记之共同共有

2016-10-08 | 网络

民法学是研究民事法律制度、民事法律现象和民法所反映的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现阶段同学们对此内容的复习应重点放在前期整理的笔记上,如果同学们还未形成自己的笔记,可以跟着查字典公务员考研看下如下这份详尽的民法复习笔记。

第十章 共有

第三节 共同共有

一、共同共有的概念

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所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

共同共有的基本特征是:

(1)各个共有人对共有财产共同地、平等地、享有所有权,没有份额的区分。

(2)各个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没有权利大小或义务多少的区分。

(3)财产共同共有关系随着共有人的共同关系的存在而产生,并随着共同共有关系的解除而消灭。

二、共同共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为了方便大家学习,查字典公务员考研特为广大学子推出2017考研秋季集训营、精品网课系列备考课程,针对每一个科目要点进行深入的指导分析,欢迎各位考生了解咨询。同时,查字典公务员考研一直为大家推出考研直播课堂,足不出户就可以边听课边学习,为大家的考研梦想助力!

推荐阅读》》》

【民法考研全面复习笔记之共同共有】相关文章:

公考每周资讯速递习题(第四十四期)

公考资讯每周速递习题(第九期)

公考每周资讯速递习题(第四十五期)

公考每周资讯速递习题(第四十六期)

公考每周资讯速递习题(第四十八期)

公考法律知识专题之公务员法(一)

公考每周资讯速递习题(第五十九期)

公考资讯每周速递习题(第十二期)

公考每周资讯速递习题(第五十七期)

公考资讯每周速递习题(第四十一期)

推荐栏目阅读 考研 备考资料 考研专硕
网友关注
网友关注视频

行测 申论 面试

考试技巧

精彩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