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教委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党工委办公室 组织实施党工委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承办党的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办组织、干部、宣传教育、统战、老干和群团的组织、指导、协调、管理工作。协同办理校(园)干部退(离)休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二)行政办公室 负责机关综合协调、督查和目标管理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保密、修志、政务公开、新闻、对外交流、计划生育、机关安全、后勤服务和临聘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编制全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总体思路、年度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三)纪检监察审计室 负责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依法实施纪检、行政监察工作;负责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行风评议工作。
(四)人事科 负责教育系统人才工作。负责教委机关、教育系统各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和社会保障等工作;指导教师队伍建设;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学校教育培训、继续教育、人员调配 职称评定、考核晋级、奖励、惩处工作;负责支教工作;指导学校分配制度改革工作。
(五)计划财务科 负责教育系统经费管理和财务工作。负责教育经费管理;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检查所属学校招生经费的收支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学校有关收费标准;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统计;承担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财务监管工作。
(六)政府教育督导室 依法开展教育督导工作,组织督学和有关部门对全区教育系统及相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进行督导、检查、验收;负责区教育改革和发展综合性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教育政策法规研究。
(七)综合教育科(语言文字管理办公室)管理全区学前教育、民办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落实教育计划、指导教育改革;按职责受理民办学校行政许可和年检;负责民办教育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负责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八)基础教育科实施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的政策;负责管理指导全区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和工读教育,指导管理上述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改革工作;负责教育科研管理指导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发放工作;负责中小学思想政治、德育、体育、艺术、国防教育;指导学校健康教育工作。
(九)招生考试科 执行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招生来源计划,并负责有关管理工作;负责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负责自学考试的管理工作;负责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的招生、考试工作;负责调查和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招生考试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和违纪舞弊事件。
(十)基建科 负责编制校点布局调整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区属学校、直属单位基建投资计划,审核基建规划、立项和设计,对建筑质量、进度实施监控;指导学校校舍维修;管理指导学校后勤改革工作。
(十一)安全稳定办公室 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完善学生意外伤害保障机制和学校安全防范体系;负责校园及其周边综合整治工作;负责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信访工作;负责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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