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罗定市卫生局职能介绍:
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配套法规,并组织实施。
㈡制订我市卫生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总结。
㈢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对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及卫生事业单位人事体制改革的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加强对卫生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㈣指导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医疗业务建设和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以及卫生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乡村卫生站的规划、建设,乡村医生的培训、考核、发证等管理工作。
㈤负责全市初级卫生保健、疾病控制、慢性病防治及爱国卫生运动等工作。
㈥负责对全市食品生产、饮食旅业服务行业、食品经营单位进行卫生发证、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㈦制订我市中医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市中医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
㈧负责全市医疗卫生单位的财务预算、决算、管理、审计和会审工作。
㈨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东省罗定市卫生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㈠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协调各股室工作,负责文件的收发、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书档案、计划总结、政务信息、保密保卫、外事接待、机关事务、车辆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㈡人事股
负责全市医疗卫生单位人事政工、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年度考核、档案管理、纪检监察、人事体制改革、职称改革工作,以及对卫生队伍的建设及管理等工作。
㈢计财股
负责编制拨给的卫生事业经费的预、决算工作,局机关的财务工作,全市医疗卫生单位财务收支的审计、统计和监督管理工作,对医疗卫生单位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
㈣公共卫生监督股
负责卫生法规的宣传、贯彻、实施,对全市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劳动卫生、放射卫生和职业卫生的安全进行监督、发证和管理工作。
㈤医教股
负责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制订我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负责医疗业务的指导,医疗质量监督检查,卫技人员培训考核,医学教育和科研以及全市农村卫生站、乡村医生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㈥防保股
负责全市初级卫生保健、城乡卫生、社区健康服务、妇女儿童保健、健康教育、疾病控制、慢性病防治及爱国卫生运动工作。
㈦中医股
负责制订我市农村中医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计划,指导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做好中医的科研、改革和规范化管理等工作。
㈧合管办
制定年度合作医疗工作方案;制定基金的预算和决算方案;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和管理;监测医疗服务利用及费用;农民重病医药费发票的审核报销;对镇(街)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实施管理和监督;处理日常事务;对合作医疗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建立合作医疗信息管理系统;协调各部门、各方面的关系;定期向合管会报告工作;执行合管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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